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》,遵照《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公司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浙财教字〔2007〕174号)、《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浙财教字〔2007〕175号)、《永利集团官网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》等文件精神,经员工个人申请,学区、独立公司公开评议和推荐,公司审核,建议顾海燕等45位员工为2011-2012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,刘玲丽等820位员工为2011-2012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。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,请相关学区、独立公司、班级以及个人认真核对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校员工处助学解困中心联系。